关于更新《山东法院委托评估、拍卖机构备案名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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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30日 | ||
根据省高院要求,我院决定对本市的《委托评估、拍卖机构备案名录》进行更新编制。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机构,请按本公告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条件 1、在淄博市注册成立的评估、拍卖机构; 2、达到一定资质等级(各门类机构等级要求另行规定);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一定数量的专业从业人员; 4、机构及其人员无违法违规行为,诚信经营记录良好; 二、申报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自愿申请编入备案名录的专业机构,需填写《机构备案申请书》(点击附件下载),并于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到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管理处按附件中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我院将对申报机构进行审核,具体审核办法及标准可电话咨询。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孟波 0533-3198259;罗淇 0533-3198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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