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法院执行局冒雨执结一起强制腾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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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04日 | ||
近日,李沧法院执行局冒雨完成一处厂房强制腾迁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申请执行人朱某、王某与被执行人姚某、姜某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一案,涉案厂房包括6080.90平方米的土地及建筑面积2002.32平方米的房屋。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几经传唤,但被执行人反复搪塞拖延,拒不到庭。承办法官多次前往涉案厂房实地走访,希望协商解决,但了解到双方矛盾尖锐,不可调和,甚至姜某还对朱某大打出手。经向局长汇报研究决定后,承办法官果断采取三项措施做好腾迁工作:一是制定执行预案。调查厂房区域划分,了解功能分布,评估执行风险,拟制可行性方案,细化团队分工,合理分配警力。二是履行告知程序。依照法律规定送达张贴限期履行通知书、腾迁公告等执行文书,积极组织调解,强化释法明理,稳定双方情绪。三是规范组织交接。有序控制现场,监控重点人员,强迁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做好现场保护、物品清点清迁、登记造册、记录保存等工作,高效推进移交清场工作。经一上午努力,腾迁工作顺利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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